我的精神家园
文字是用来读,用来听,不是用来看的。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。不懂这一点,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。思想、语言、文字,是一体的,假如念起来乱糟糟,意思也不会好。
这里王说的是小说。最近在看一些短篇的时候,有的篇目三两行就把我的意识镬住了,有的篇目看了一两页眼神还是涣散不聚焦的,通篇看下来也迷迷蒙蒙。后来我特地看一眼译者,某些译者扫一眼就直接跳过了。想来文字在小说里是很重要的。
王小波的文字我看来是很容易聚焦的,很容易平静下来进入状态。
用一生来学习艺术。我念过文科,也念过理科。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,还是理科老师次数更多:化学老师说,做实验有实验艺术;计算机老师说,编程序有编程艺术。老师们说,怎么做对是科学,怎么做好则是艺术;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,后者则没有;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,甚至是完美无缺。
在高考后我最初想要报汉语言文学,满心想着写小说。但后来曲曲折折的报了人工智能。AI(Artificial Intelligence),好歹沾了半个Art。
选修课的时候我也选了不少艺术类和文学类网课:佛家艺术,四大名著鉴赏,中国古代文学,建筑艺术等等。
但我后来发现这些所谓的”艺术”不过是在建构一种评判和认知的体系,用上面的话讲,是在讲对错,而不是好坏。本身只做到了科学,而没做到自成艺术。
从这点来说,这点阴差阳错还值得庆幸。
我总觉得读过了《情人》,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;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,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。
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王小波在这里通篇夸王道乾的《情人》,我立刻就去买了那个译本,第一本法国文学,如梦似幻。
后来,我把这本书借给一个女同学后。又有两个女同学来问我有没有《情人》。
小说的艺术
我自己读杂文,有时还写点杂文。照我看,杂文无非是讲理,你看到理在哪里,径直一讲就是。
小说来负道义责任,那就如希腊人所说,鞍子扣到头上来了。
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——只喜欢看杂文、看评论、看简介的人,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。
所以我其实没必要讲废话,除非忍不住。否则吞声一个劲抄就好了,不然写得越多,越容易有种矫揉造作的感觉。
但,偶尔看看杂文,也是一种享受。不用动脑子就能产生不同观点的感觉。
从《黄金时代》谈小说艺术
积极向上虽然是为人的准则,也不该时时刻刻挂在嘴上。我以为自己的本职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,而不应该在作品里夹杂着某些刻意的说教。我的写作态度是写一些作品给读小说的人看,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。
塑造人格什么的应该是儿童读物该考虑的事情。作者的本职,小说的本职,不过是传递另一种人生,另一个世界。作为我短暂生命的拓展,如果这个世界塑造的丰满具象,那么它就已经完成本职了。教唆不是作者必要的责任,感悟是读者可以考虑的工作。
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。对于一些书来说,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;对于一些小说来说,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。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,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。但是不仅是我,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。
有趣是什么呢?夏达的每部作品,都挺有趣,《长歌行》为最。这是我目前的看法。